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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 服务介绍 > 口译服务
新加坡的法庭,不论是公开或在内庭审理案件,一概以英语进行。法庭审讯期间,最高法院翻译组为不通晓英语的证人提供口译服务。
口译语言与方言包括:
中文语系
华语、福建话、潮州话、广东话、客家话
马来语系
马来语、爪哇语、波烟语 (Boyanese)
印度语系
淡米尔语、马拉雅拉姆语 (Malayalam)
若民事案件律师与诉讼人需要申请口译服务,必须按《最高法院程序指示》,利用最高法院网站上的电子表格,提出申请。有关申请必须提早在案件开审至少七天以前呈上。由最高法院提供的诉讼口译服务是一项免付费的服务。
如须要上述语言以外的口译服务,可拨打以下电话号码询问关于最高法院批准的第三方翻译的详情。
民事案件
:
6332-4284
刑事案件
:
6332-4276
更新日期∶28 JUN 20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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