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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何在国外取得法庭判决而又有意在新加坡强制执行有关判决者,必须在新加坡高等法庭注册该判决。注册外国判决必须提出单方面原诉传票。有关申请必须有宣誓陈述书为证,并附上有关判决书或者该判决书经核证或经认证的副本。申请者可能须要提供有关费用的保证金。
待以注册的判决一旦获法院登录,便会记录在法院注册处的注册簿内。随后必须将注册判决的通知书送达债务人(亦称判定债务人)。债务人可提出传票向法庭申请注销有关注册。
外国判决必须在注销注册申请的提交期届满后才可执行。有效期满以前,若有人申请注销该外国判决的注册,判决必须在法庭对有关事宜作出最终裁定后才可执行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