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婚呈请事宜先交由初级法院的家事法庭审理。一般上,法庭会先行作出离婚暂准判令(即∶临时离婚令),之后,法庭才另行排期研讨抚养权和赡养费等附带事项。如果诉讼当事人双方之间存有争议的标的财产总值超过新币150万元,有关离婚案及全部附带事宜会转交以待高等法庭处理争议的解决,案件最终会在高等法庭审结。
案件移交高等法庭后,法院会安排审前会议以给与双方当事人适当的指示,从而确保案件能够在开审之前准备就绪。家事案件免付聆讯费。
离婚案件的全部附带事宜一旦审结,高等法庭会作出离婚绝对判令,离婚也就此获得确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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